1. 功能性(Functionality)
建築必須滿足使用者的需求,包括空間規劃、動線安排及使用便利性,確保居住、辦公或公共活動能順利進行。
2. 美學性(Aesthetics)
注重外觀造型、比例、材質與色彩的協調,兼顧視覺美感與文化風格,使建築既賞心悅目又具有象徵意義。
3. 結構性(Structural Integrity)
建築需具備安全性與耐久性,能承受重量、地震、風雨等自然力,同時考量施工技術與材料特性,保障使用者安全。
4. 環境性(Environmental Consideration)
設計應與自然環境融合,強調採光、通風、節能及綠建築理念,降低對生態的負面影響,營造舒適健康的生活環境。
5. 創新性(Innovation)
建築設計應不斷探索新材料、新技術與新形式,追求獨特性與時代感,使建築兼具實用功能與文化藝術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