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賣宜蘭透天廠房宜目前賣一半持分229坪可整塊購買 (CH1234)

  • 詳細介紹

  • 基本資訊

    • 透天厝
    • 17年
    • 1/1樓
    • 鋼筋混凝土(RC)
  • 房屋格局

    房屋格局

    • --房(室)--廳--衛
  • 房屋單價

    • 112.1萬/坪
    • 寬限期後房貸月付約${{ Number(currHousePriceAfterGracePeriod).toLocaleString() }}元
  • 坪數資訊

    • 建物坪數:35.57 坪
    • 主+陽: 35.57 坪
    • 土地坪數:229.02 坪
  • 說明

    本案專任約,同行仲介歡迎配合,屋主非常注重隱私,切勿私自打擾,以免不必要的麻煩,謝謝
    雙福段718、719地號 目前賣1/2 229坪 總共458坪(可以一起買)

    【案名】:宜蘭市透天大廠房

    【地點】:宜蘭市宜興路三段120巷XX號

    【類型】:工業用地

    【總價】:3988萬

    【建物坪數】:31.575坪

    【土地坪數】:229.105坪

    【格局】:開放式格局

    【樓層】:整棟

    【屋齡】:16年



    【特色】:

    地理位置:這塊工業用地位於宜蘭市,距離宜蘭火車站開車約5分鐘

    寬敞使用空間:土地總面積高達229.105坪,建物坪31.575坪

    附加倉庫:除主要倉庫外另有增建一棟鐵皮倉庫

    完善地基:土地已經鋪設好水泥

    大型貨車進出方便:17噸大型貨車出入方便

    巷道空地:巷內有空地貨車調頭方便

    基本設施:有水有電可直接使用



    國小學區:新生國小


    國中學區:宜蘭國中

    變更宜蘭市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
    一、本要點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二條及同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三十五條之規定訂定之。
    二、住宅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60%,容積率不得大於180%。
    三、商業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80%,容積率不得大於240%。
    四、本計畫之工業區指定為乙種工業區使用,建蔽率不得大於60%,容積率不得大於140%。
    五、零星工業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60%,容積率不得大於140%。
    六、倉儲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60%,容積率不得大於140%。
    七、保存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60%,容積率不得大於150%。
    八、農會專用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50%,容積率不得大於200%。
    九、行政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50%,容積率不得大於250%。
    十、農業區除依下列規定管制外,其餘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辦理。農業區農舍之簷高不得超過3層(10.5)公尺,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220平方公尺。並應以斜屋頂設計,其斜率不得小於25%,覆蓋率不得小於1/2。農業區建地目土地之建築物簷高不得超過3層(10.5公尺),建蔽率不得大於50%,並應以斜屋頂設計,其斜率不得小於25%,覆蓋率不得小於1/2。
    十一、機關用地之建蔽率不得大於50%,容積率不得大於250%。
    十二、學校用地之建蔽率不得大於50%,國小用地容積率不得大於120%;國中、高中(職)建築物之容積率不得大於150%。
    十三、加油站用地之建蔽率不得大於40%,容積率不得大於80%。
    十四、零售市場之建蔽率不得大於60%,容積率不得大於120%;若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開發時,其容積率不得大於240%。
    十五、批發市場用地之建蔽率不得大於50%,容積率不得大於120%。
    十六、變電所用地之建蔽率不得大於50%,容積率不得大於140%。
    十七、殯儀館用地之建蔽率不得大於50%,容積率不得大於100%。
    十八、車站用地之建蔽率不得大於40%,容積率不得大於100%。
    十九、醫療用地之建蔽率不得大於50%,容積率不得大於200%。
    二十、電信用地之建蔽率不得大於50%,容積率不得大於200%。
    二一、郵政用地之建蔽率不得大於50%,容積率不得大於200%。
    二二、停車場用地之容積率不得大於240%,若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辦法」作多目標使用時,其容積率得提高至360%,唯非供停車使用部分不得大於120%。
    二三、抽水站用地之建蔽率不得大於50%,容積率不得大於200%。
    二四、公園及兒童遊樂場用地之容積率不得大於30%。
    二五、體育場用地之建蔽率不得大於50%,容積率不得大於120%。
    二六、建築物提供部分樓地板面積供下列使用者,得增加所提供之樓地板面積。但以不超過基地面積乘以該基地容積率之百分之三十為限。
    1.私人捐獻或設置圖書館、博物館、藝術中心、兒童、青少年、勞工、老人等活動中心、景觀公共設施等供公眾使用;其集中留設之面積在100平方公尺以上,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公益性基金管理營運者。
    2.建築物留設空間與天橋或地下道連接供公眾使用,經交通主管機關核准者。
    二七、公共設施用地得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辦理。
    二八、建築基地內之法定空地應留設二分之一以上種植花草樹木。
    二九、本計畫擬定細部計畫地區者,依各該細部計畫規定事項執行,不受本要點之限制。
    三十、本要點未規定事項,適用其他法令規定。
    歡迎了解詳情請直接來電


    買賣請指名阿賢LINEID0963626108
    住商不動產-關渡店台北市北投區大度路三段270巷61號永欣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經紀人:張秋惠(91)北市經證字第00518號補充說明:

    本頁刊登之格局圖,因縮小繪製之概繪圖,與實況仍有誤差,仍須以現場為準。

    2以上房屋相關資料,若與實際情形有所誤差時,仍須以現場情形及地政機關登記為主。

    本頁面所刊登照片,若有室外照片非本物件,是以房屋標的附近街景、生活機能提供參考示意用。
    房屋所標示屋齡若與實際屋齡有誤差時,乃因地政機關資料及建物權狀登記皆無標示建築完成日,為配合系統刊登廣告必須登載屋齡的規定,以地政謄本登記房屋第一次登記日期或建物成果圖登載日期資料所參考計算,上述屋齡以整數刊登,會有月份誤差,並非確切實際屋齡,特此說明告知。
    物件位置為系統自動定位、有時有誤、以實際為主
    公設比網路系統會加入公設車位計算、有時不準確、以實際登記為主、或來電洽業務
    房屋單價為系統自動換算,若有誤差以實際單價為主,詳細內容可以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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