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養地|三義都計內|公共設施保留地|合法建物 (0155356)

  • 詳細介紹

  • 基本資訊

    • 土地
    • 0.7年
    • 1/1樓
  • 土地單價

    • 5.82萬/坪
    • 寬限期後房貸月付約${{ Number(currHousePriceAfterGracePeriod).toLocaleString() }}元
  • 坪數資訊

    • 建物坪數:49 坪
    • 主+陽: 49 坪
    • 土地坪數:576.64 坪
  • 說明

    ★【投資養地】,本物件位苗栗三義市區,地目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綠地】,有新建未使用之合法產權【臨時自用住宅】。
    ★基地有四筆地號,面積共 576.6 地坪大,前面臨8米路,有所有權狀之一層建築物,分3棟,建物權狀面積約 49坪,有水有電,未使用。
    ★位於三義市區,三義公有市場、鄉公所在右側不遠,三義火車站在後方,木雕街水美街、木雕博物館、慈濟醫院也在附近,離三義交流道8分鐘車程,距離台中35分鐘車程,生活機能佳,便利省效。
    ★地方政府對於都市計畫法編定的公共設施用地,如超過 25年未徵收,應通盤檢討變更,將公保地進行解編,變更為住宅或商業用地等,還地與民。
    ★地價稅:未作任何使用或作農用可免徵或按最低稅率計徵。
    ★土地增值稅:未被徵收前移轉可免徵。
    ★遺產稅與贈與稅:因繼承或配偶、直系血親間移轉者免徵。
    ★苗栗縣政府規劃將都市計畫內公保地進行解編,【三義已有公保地列入將解編,變更商業區、住宅區等】。
    ★本土地於民國69年劃設的,劃設已46年,依照內政部的相關規定,是屬於應該優先予以解編的。【投資養地,買未來性,未來性可期】
    ★目前暫未解編,現況依法可以申設為臨時自用住宅、攤販集中場(餐飲零售夜市)、停車場、幼稚園、運動設施、農業設施……等等,及符合依都市計畫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得使用之建築物。土地的利用價值還是蠻高的。
    ★在市中心區,可做為黃昏市場、工程車、機具卡車、遊覽車停車場,貨物之暫放堆置場所,或【自用住宅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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