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現況⬇️
現況法令(區域計畫):特定農業區 → 農牧用地 有15塊持分農地
現況法令(區域計畫):一般農業區 → 農牧用地 有一塊持分
現況法令(區域計畫):一般農業區 → 交通用地 有一塊持分
依《國土計畫法》分類為【農業發展地區第二類】
可用作一般農業、生產設施、休閒農業等相關用途,但不能作建築開發(住宅、工廠)使用。
✔ 可做的用途(合法)
農業經營:種植、畜牧、生產加工等.農業相關設施(依法申請者):
農業用工作棚
農機庫
臨時農務休息亭
農業環境維護、保育利用
休閒農業相關活動(不做建築)
交通用地維持原使用(無法自行變更用途)
❌ 不能做的用途
不能蓋住宅(農舍全面收緊)
不能蓋工廠、倉庫、店面
不能做一般建築開發
不能轉為建地或申請建築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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